徐君

2003年考入中国传媒大学攻读广播电视艺术学硕士学位,大学主攻英语。
2004年11月份进入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工作,任“社会与法”频道《法治视界》节目主持人。有多年从事记者、编导、主持人的丰富经验。编导并主持的专题片曾多次获得山东省优秀电视专题节目一等奖和山东省广播电视彩虹奖等优秀奖项。
曾经发表多篇散文、小说。如散文《最后一课》、《拍摄〈北大百年〉的日子》、《离别》等;中篇小说《眩晕》、剧本《真空》等。
采写的新闻稿曾经多次在中国地市报新闻奖评比中获得一等奖等奖项。
撰写了多篇优秀论文,其中《论我国纪录片的现状及走向》(被收录在《广播艺术论》一书中)、《跨越时代的风格之美——浅议<背叛>的现实主义风格》、《平实的魅力——试论韩国家庭伦理剧的编剧艺术》、《我们所欢迎的主持人》、《娱乐节目的杀伤力》《游走在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之间》等发表在《当代电视》及各类报刊杂志上。目前正在为中国传媒大学211重点工程的二期重点书目《广播电视艺术学体系》撰写其中两章内容《播音主持》和《后工业时代的影视艺术》。
小档案
姓名:徐君
生日:5月21日
籍贯:山东
身高:170cm
体重:53kg
星座:双子
血型:O型
民族:汉
家庭成员:父母,弟、妹
业余爱好:看书、看电影、写作
最喜欢的颜色:黑色、宝石蓝、白色
最喜欢的水果:苹果
最喜欢的食品:韩国菜,西餐
最喜欢的服饰:休闲装以及略显随意的职业装
最喜欢的书:《红楼梦》,《鲁迅全集》
最欣赏的人:里芬斯塔尔
最喜欢的事:旅游
最渴望的生活状态:自由自在的享受生活

对频道开播的个人感言:
对于每一个有志于回报社会、服务大众的年轻人来讲,“社会与法”频道的开播,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最好的平台。我很庆幸有这么一个机会,能从事我最喜欢的工作,能做一份我认为非常有意义的事情。“社会与法”频道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道义精神关注和推进中国的法制化进程,为社会和广大民众精诚服务,“社会与法”频道的开播于国、于民来说都是一件大喜事!作为“社会与法”频道的一名年轻主持人,我感到由衷的自豪和骄傲,同时也感到自己肩负着重任,我会全心全意投入到工作中去,和“社会与法”频道的可敬可爱的同仁们一起,为中国社会的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
匿名网友 |
第 17 条回复
最近去哪高就了,咋不见影踪,换了晓辉来主持! 发表于: 2009-07-27 11:17 |
|
匿名网友 |
第 16 条回复 不是儿子,的确是女儿。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快14了吧!您22岁结婚,23岁生女。 发表于: 2009-05-13 11:06 |
|
匿名网友 |
第 15 条回复 老公、孩子怎不提? 发表于: 2009-05-13 04:42 |
|
匿名网友 |
第 14 条回复 你的女儿呢 发表于: 2009-05-10 22:01 |
|
匿名网友 |
第 13 条回复
老乡你好,我很喜欢看你的节目,祝你工作顺利 发表于: 2009-05-09 00:46 |
|
匿名网友 |
第 12 条回复 主持很有特点,声情并茂,很感动人。 发表于: 2009-04-24 15:33 |
|
匿名网友 |
第 11 条回复 徐小姐很性感!很好!爱死她了! 发表于: 2009-03-30 08:41 |
|
匿名网友 |
第 10 条回复 希望你的主持越来越好! 发表于: 2009-03-15 19:19 |
|
匿名网友 |
第 9 条回复 你好~! 发表于: 2009-03-02 17:33 |
|
匿名网友 |
第 8 条回复 祝福你! 发表于: 2008-11-04 04:58 |
|
匿名网友 |
第 7 条回复 家人里怎么不提你远在山东的儿子 发表于: 2008-10-15 15:29 |
|
匿名网友 |
第 6 条回复 我也很喜欢你...... 发表于: 2008-07-23 22:06 |
|
匿名网友 |
第 5 条回复 很喜欢看徐郡小姐主持的节目。每天傍晚六点五分一定要收看。主持风格稳重。支持你徐郡小姐!!!顺便说一下:徐郡小姐人也漂亮。 发表于: 2008-07-12 19:31 |
|
匿名网友 |
第 4 条回复 您所面对的事实是对弱者的保护與支持!谢谢您及其媒体的关怀和帮助!和谐社会需要您们啊! 发表于: 2008-07-07 14:37 |
|
匿名网友 |
第 3 条回复 祝福你! 发表于: 2008-05-16 11:32 |
|
匿名网友 |
第 2 条回复 你的节目办的不错越你能越办越好 发表于: 2008-02-15 11:32 |
|
匿名网友 |
第 1 条回复 你好~ 发表于: 2008-01-16 16:10 |
标题:
《法治视界》主持人——徐君
创建:
2008-01-15
评论:
22
篇
打分:
匿名网友
第 18 条回复
很喜欢徐郡,现在法治视界看不到了,遗憾啊!!!!
发表于: 2009-08-11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