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焦点访谈2月26日播出):点击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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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一些大型零售企业,比如大型超市、商厦有这样一种现象,供货厂商要想入场做生意,必须交纳名目繁多的“进场费”“店庆费”等等。最近,《焦点访谈》记者采访了河北、天津等地对一些大型超市检查情况。有关部门检查后认为,大型零售企业凭借优势地位,强行向供货商收取不合理费用、拖欠货款等不公平交易行为,必然增加供货厂商运营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商品价格上涨,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
天津市工商、物价部门对一些大型零售企业调查时发现,一些企业存在巧立名目向供货商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导致供货商被迫提价的现象。一份合同文本显示,零售企业向供货商收取费用条目包括:无条件折扣费、咨询服务费、节假日促销费、新品进场费、新店开业促销费等十几项不合理费用。
在天津市一家零售企业合同中除了上述条款,还有全国周年店庆促销广告费、商品展销费、商品质量商店检验费等,除这些写在合同上的,还有很多合同之外的收费名目,比如贡献费、价外支持费、重装赞助费。在其他城市零售企业也存在同样问题,河北廊坊五味斋商厦要求进场客户缴纳批零差价外,还要交额外进店费和单一品种费。
有的超市还要求厂商雇佣促销人员。厂商要负责促销人员工资和三险,还要交管理费。最终这些费用都会摊到消费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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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友 |
第 9 条回复
发表于: 2008-02-28 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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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友 |
第 8 条回复 这都是一些表面现象,超市的费用收取乍看来是"不合理,乱收费"但是在这些费用的背后隐藏的是什么,矛头直指超市的报道是不是又有些片面了呢?首先,为什么超市要收取各种费用?现在是市场经济,无论是超市提高供应商资质门槛的手段,还是超市在低毛利外的保平收入,这些费用的洽谈都是在谈判的基础上的,供应商完全可以不入场. 但是他们为什么要挤破头的进场了还要做出委屈状?其次,真有那发了暴富的超市,自有税务部门去察看,我们有什么样的证据来说话呢?市场流通本来就是需要费用的,不从根本的成本增长上看 问题,总抓着些旁支末节来做文章,不是根本之道.消费者不是只有看这文章的读者,别忘了还有超市及供应商自己,源头在哪就应该去哪找!总拿些个案说问题根本就是闲的! 发表于: 2008-02-27 0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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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友 |
第 7 条回复 供货商如果觉得不公平可以不进场呀,这就好比结婚,图了对方钱财就不能太强求相貌,图了相貌就不能太要求贤良。总之这是个双相选择,你可以选择让零售商代卖也可以自己卖(现在满大街不都是专卖店嘛)。其实算下来还是让零售商代卖合适。虽然她收了那么多费用,但还是比自己卖合适。为什么? 发表于: 2008-02-27 0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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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友 |
第 6 条回复 早该查查他们了!!!他们处于强势,并且用律师团队来制定全部对他们有利的合同,供货商对于这份合同只有签字的权利没有任何商榷与修改的权利.就好象把你强奸了还要让你答应不报官,你一但报官还是自己倒霉,因为他们手里有你同意的证据.不但这样他们每年向供货商索取的费用还要没有根据的涨,供货商的商品只有涨价,最终只有消费者倒霉,商家也失去了市场竞争力,形成了恶性循环.消费者与供货商的权利何在?是应该有关部门出来管管了!希望能早日制定出相关法律来维护消费者与供货商的权利,并且能保证法律的权威性与执行力! 发表于: 2008-02-27 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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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友 |
第 5 条回复 这种现象都发生10多年了,要不是近期物价暴涨,还不会引起CCTV的重视! 发表于: 2008-02-26 2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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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友 |
第 4 条回复 一楼的,保护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买原材料,自己加工!但是原材料也要认准了,不能是假的!那你就做个全能选手吧!如果做不到就去适合你自己的地方去消费,自己认为值就差不多了,叫真儿?我试过,受伤的只有自己! 发表于: 2008-02-26 2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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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友 |
第 3 条回复 文笔不错. 发表于: 2008-02-26 2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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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友 |
第 2 条回复 我们应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08-02-26 2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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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友 |
第 1 条回复 文笔不错. 发表于: 2008-02-26 21:33 |
标题:
[焦点访谈]不该收的“进场费”
创建:
2008-02-26
评论:
10
篇
打分:
匿名网友
第 10 条回复
零售商不是垄断行业,只要是供货商与超市谈判同意交纳进店费,并用合同固定下来,就是合理合法的,它符合市场规律,体现了供需双方的平等。市场经济供需双方有相互选择的权力,如果不能接受对方的条件,可以不建立业务关系。
发表于: 2008-02-28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