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中国法治之我见

最新评论 共( 8 条)评论

匿名网友

第 8 条回复

回复李箐舟
光有思想不行,必须有制度:1.建立监督司法人员的机构,对司法人员工作有监督和纠正;2.必须改革司法制度,坚持司法独立和公平公正公开,为上诉申诉建立新通道,不能让自己决定自己是否有问题;3.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让司法人员依法行权。

发表于: 2008-03-18 10:59


匿名网友

第 7 条回复

匿名网友发表于:2008-03-12 10:21
希望政府做好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让穷人也能得到公平的法律 。。

很好

发表于: 2008-03-17 17:33


匿名网友

第 6 条回复

加强的监督机制,保证廉政不是靠自律就能完成的,靠的不是名义上监督,而是一整套的有效简单快速的监督机制。

发表于: 2008-03-17 13:51


匿名网友

第 5 条回复

希望法律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希望在执法中不变样!希望在纠正时不手软!!!

发表于: 2008-03-16 16:04


匿名网友

第 4 条回复

希望政府做好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让穷人也能得到公平的法律 。。

发表于: 2008-03-12 10:21


王洪立

第 3 条回复

法律是维护权利人利益的,法院和检察院是执行机关,应该专门对法院和检察院制定法律法规、让法院和检察院依法办案。

发表于: 2008-03-11 20:16


匿名网友

第 2 条回复

希望彻底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为老百姓弱势群体办实事

发表于: 2008-03-11 20:06


匿名网友

第 1 条回复

本人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呼吁:
一、各级市、县编委应树立科学发展观,通过调查,切实解决案多人少、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
二、最高法院、省高院党组应树立科学发展观,尊重规律,切勿制定不切实际的指标,逼迫基层弄虚作假,特别是每年的结案率指标不可能达到100%,调解率也不是越高越好,否则调解率是上去了而执行率下来了,进而法律权威也就下来了。一切应有度,上级法院不应误导。
三、最高法院、省高院的领导及政治处再不能任人唯亲、以种种借口向条件好的基层法院塞“能人”了,搞得下级法院靠山一座座、管理松垮垮、问题一堆堆。法院用人之风应清廉,否则己之不正,何以正人?
三、

发表于: 2008-03-10 21:58

1/11               跳转到 页     跳转
日志信息

标题: [3月10日]中国法治之我见
创建: 2008-03-10
评论: 8 篇
打分:

相关推荐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