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1949年


  1940年 年初,到国际儿童院看望在那里学习的中国孩子。3月,回到延安。4月,在重庆参加第一届国民参政会第五次大会。10月,出席中苏友协妇委会举行的外交问题座谈会。11月,母亲杨振德在重庆去世。年内在《新华日报》发表《目前局势与妇女工作》、《永远不能忘记的会晤》、《怀念伟大的蔡特金》等多篇文章。
  1941年 1月,为抗议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皖南事变,拒绝出席国民参政会。6月,任改组后的中共中央妇委副书记。10月,同李德全等60余人,代表中国妇女界致书苏联妇女,拥护莫斯科妇女反法西斯大会告世界妇女书。
  1942年 10月,出席在重庆召开的第三届国民参政会第一次会议。11月,出席宋美龄召集的欢迎美国议会访华团集会。
  1943年 1月,出席“同盟国妇女联谊会”。3月,在《新华日报》发表社论《加强妇女运动》。7月,回到延安,参加整风学习。
  1945年 1月,在中央妇委作总结解放区和大后方妇女工作的发言。4月,出席陕甘宁边区妇联执委扩大会。4月至6月,出席中共七大,当选为候补中央委员。6月,当选为解放区妇女联合会筹备会副主任。12月,作为中共出席政治协商会议代表,抵重庆。在《新华日报》发表题词:“我愿意倾听人民和妇女大众的意见,好使我知道怎样为人民和妇女利益去奋斗。”
  1946年 1月,同周恩来、董必武等出席有国民党、共产党、民盟、青年党和社会贤达代表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在会上提出“和平建国纲领草案”。在政协七次会议上,代表中共提出协商制定中国民主宪法草案及国民大会新选举法。4月,同周恩来等发讣告,哀悼王若飞、秦邦宪、叶挺、邓发等四·八烈士。5月,随中共代表团抵南京,负责中共南京局领导下的群众、工运、青年和妇女工作。10月,就国民党政府阻挠解放区妇女代表出席世界妇联理事会,发表“致国际妇女会议公开信”。出席上海12个文化团体召集的鲁迅逝世十周年纪念大会。11月,同周恩来等中共代表离渝返延安。
  1947年 3月,随中央后方工作委员会转移到山西临县三交镇,任后方工作委员会委员。7月至9月,参加中央工委在河北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的全国土地会议,作“关于土改中如何发动妇女”的发言。
  1947年 11月至1948年4月,在河北阜平二区细沟村搞土改。
  1948年 9月至10月,出席在河北平山县西柏坡召开的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代表中央妇委向中央提出“解放区农村妇女工作方针任务”的建议。
  1949年 1月,成立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任副主任。3月,出席中共七届二中全会。3月至4月,出席在京召开的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作《中国妇女运动当前的方针任务》重要报告。当选为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副主席。6月,被推选为新政协筹备委员会委员,是《共同纲领》起草小组成员。同月,赴上海邀请宋庆龄北上,共商建国大计。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作“中国妇女欢心鼓舞迎接新中国建设”的发言。当选为政协常委。12月,率中国妇女代表团,出席亚洲妇女代表会议,作“亚洲妇女为民族独立、人民民主与世界和平而斗争”的报告。

来源:邓颖超网上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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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940年-1949年
创建: 200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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