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青州市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实际,规范服务,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该市从有利于优化新农村建设的人口计生环境入手,全面提升县、乡两级技术服务站的服务水平,下大力气了对技术服务站(室)进行了改造,制定了相应的发展规划,增加了技术装备,提升了服务功能。加强了专业知识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提高了基层技术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坚持以群众需求作为计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优质的服务,建立了“以市站为龙头,以乡镇服务站为依托,以村服务室为基础,以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服务模式,组建了生殖健康流动服务队,下村入户,方便群众,做到免费查体、低费治疗、及时随访、跟踪服务,解决了育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羞出口”的后顾之忧。

  大力开展“避孕节育、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开展孕期妇女和婴儿的微量元素筛查,加强优生监测、唐氏筛查的准确性,积极普查诊治妇科病,为孕妇和儿童提供健康的基础保障。逐步建立起了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的农村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体系,实现了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的升级转型,扩充了农村妇女享受的生殖健康服务内容、项目,使计划生育进一步发展成为党和政府提供给农民群众的一项优质的公益性服务,让农村广大育龄群众分享发展的成果。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计生系统的收费重新进行清理,凡是应该收费的项目,要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基础上,本着对农民从低收取的原则,严格收取数额。使用统一票据,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严禁打白条现象发生。没有文件标准的,一律不能收取。对自以为是违规收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爆光一起,并对经办人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重新修订计划生育服务承诺,对依法登记结婚生育一胎的育龄夫妻,免费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乡级计生部门每年免费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对农村育龄群众免费实施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对申请生育二胎的,市计生局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查,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处理完毕。聘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任监督员,乡镇聘请3—5名监督员,层层开展好监督检查。(山东省青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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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青州市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创建: 200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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