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出时间:4月29日-5月3日
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方面遇到的问题与困惑也日益突出,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每个家庭都有老人,如何更好地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关爱他们的身体健康与情感世界,营造一个和谐温馨,安度晚年的环境是我们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
主讲人:上海律师协会律师 杨波
2010-04-28 1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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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时间:4月22日-26日
他们不是窃贼,却吞噬了你的劳动成果;他们不是劫犯,却移花接木,冒名抄袭。当您的智力成果被他人任意采撷,当您多年的汗水成为他人争名逐利的工具。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讲人:北京市律师协会 彭秉明
2010-04-22 16:49:00
匿名网友 发表于:(2010年04月27日 12时06分)这小伙子讲的也不错! |
匿名网友 发表于:(2010年04月26日 22时32分)阴险啊 |
匿名网友 发表于:(2010年04月26日 19时38分)很喜欢法律讲堂 ,好像律师 |
匿名网友 发表于:(2010年04月26日 19时01分)您好!余律师:我想请教您个事情,我现在在一家工厂上班,已工作三个月,公司并未和我们签署劳动合同,一个月要工作28天(每月只允许请两天假,礼拜天不给休息,也没有什么补助,还强制工人加班,不加班则给予处罚.. |
问题:您好!余律师:
我很喜欢看您主持的节目,我是您的忠实观众.我有个问题想请教您.就是我在公司做了快4年,公司什么保险也没给我买,劳动合同也没和我签.我现在准备要离职,请问怎样才能保障我的权益.公司在深圳,我在昆山分公司上班.我该怎么办?
祝余律师的节目越办越好!
解答:《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您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支付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给与您的赔偿金。
匿名网友 发表于:(2010年04月27日 16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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