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旅行时身上穿的是藏袍,开口讲的是藏语……因此他们很直率地同我说话,毫无隐瞒地向我诉说着他们的痛苦与穷困,以及压在他们身上的苛捐杂税和沉重徭役。……像所有他们的同类人一样,这些农民都是可怜的农奴,他们没有权利也根本不可能离开家乡,去寻找另外的土地和不过分苛刻的头人。
据17世纪清朝初年统计,当时西藏实有耕地300多万克(15克相当于1公顷),其中官家占30.9%,贵族占29.6%,寺庙和上层僧侣占39.5%。1959年民主改革前,全西藏有世袭贵族197家,大贵族25家,其中最大的贵族有七八家,每家占有几十个庄园,几万克土地。
1959年以前的西藏是封建农奴制社会。具有封建农奴制的一般特征,还保留着较多的农奴制残余。这是一种比欧洲中世纪农奴制还要残酷、黑暗的社会制度。保护和维系农奴主经济利益的是神权与政权相结合的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它从精神和政治上对人民实行统治和压迫。西藏地方政府,藏语称“噶厦”,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由地位显赫的僧侣和贵族组成,并拥有一套等级森严的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十三法典》、《十六法典》,按血统贵贱,身份高低把人划分为三等九级。
西藏解放前的法典,除沿用了吐蕃王朝的王法和佛教的教法外,还参用了元朝的法律规范以及明清时期制定的法律。旧西藏不同历史时期计有数十种法典,例如吐蕃时期制定的《法律二十条》、《神教十善法》、《人教十六净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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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上层统治者中一部分人希望农奴制能够完整、永久地保存下去,于是发动了一场叛乱。1959年叛乱被平息后,达赖喇嘛及其随从流亡印度。之后,西藏进行了民主改革,沿袭了千百年的农奴制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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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录片西藏往事当中,一位拿着相机的藏族老人在讲述当年拍摄奴隶主庄园时所看到的奢侈场景。他就是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的高级记者,今年74岁的摄影师,扎西旺堆老人。
匿名网友 发表于:(2009年09月02日 16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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